连云港检察部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第一检察部组织东海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对辖区内一起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回访评估。通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村委会、家属等通力合作,促使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三十余年的矛盾一朝化解。
据了解,陈某与方某是多年的邻居,两家从父辈起就因排水、宅基地等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并报警。2020年10月的一天,陈某因此事把方某打成轻伤二级。检察机关4次登门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双方因积怨较深,调解后出现反悔并再次发生纠纷的情形,对此检察机关及时启动“不起诉考验期+回访评估”机制,经回访评估,社会关系已经修复,最终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据悉,近年来,连云港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公检法司联合会签《关于办理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的意见》,陆续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并逐步形成以“秉持一种理念、搭建一个平台、组建一个团队、形成一套机制、规范一套流程、壮大一股力量”为核心的刑事和解“六个一”模式。近三年,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共促成刑事和解案件439件,涉495人,所办和解案件无一后悔反悔,无一上访信访,无一上诉申诉情况。该模式被江苏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向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大力推广,并入选第十七届长三角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实例。日前,连云港检察机关办理的“王某故意伤害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典型案例。
据连云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司西霞介绍,连云港检察机关已形成了一套集解决纠纷与修复社会关系为一体的特色矛盾化解机制。一方面,有意识地培育“调解达人”,搭建专业化团队,成立检调对接平台、调解工作室等,由检察官主导调解;另一方面,加强与行政部门的协作,建立第三方调解人才库,设置“菜单式调解员”,包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心理咨询师、医生等专业人员供当事人多元选择,并融入当地乡贤、亲友力量共同参与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治理和法治惩罚相结合,寻求化解矛盾方式“最优解”。
本次回访评估通过后,据当事人陈某介绍,目前两家关系非常融洽,之前的排水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文/齐正 李荣 赵爱国